关于申报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
甘农大学工字[2014]9号
各学院:
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,了解和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,确保特困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,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及时通知全院学生如实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原则和条件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原则和条件,严格按照《甘肃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甘农大学工字〔2011〕14号)精神进行。
因本人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有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认定。弄虚作假者在校期间2年内不再享有任何奖助学金评定资格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,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入学报到时报送所在学院。
2.学生班级评议小组在开学第一周进行民主评议(民主评议表附后)并公示3天,经学院审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及《甘肃农业大学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》(特困生和一般困难生分表汇总)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。
3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将统一组织进行审查,并将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,公布认定结果。
4.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校、院两级建档,作为评定奖助学金的依据。
三、时间安排
班级评议时间:9月1日—9月7日
学院审查时间:9月8日—9月14日
学校审核时间:9月15日—9月21日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
2.
3.
学生工作部(处)
2014年7月3日
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 2014年7月3日印发 |